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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代 志 上 16:23 全 地 都 要 向 耶 和 華 歌 唱 ! 天 天 傳 揚 他 的 救 恩 , 歷 代 志 上 16:25 因 耶 和 華 為 大 , 當 受 極 大 的 讚 美 ; 他 在 萬 神 之 上 , 當 受 敬 畏 。 以 賽 亞 書 66:19 我 要 顯 神 蹟 ( 或 譯 : 記 號 ) 在 他 們 中 間 。 逃 脫 的 , 我 要 差 到 列 國 去 , 就 是 到 他 施 、 普 勒 、 拉 弓 的 路 德 和 土 巴 、 雅 完 , 並 素 來 沒 有 聽 見 我 名 聲 、 沒 有 看 見 我 榮 耀 遼 遠 的 海 島 ; 他 們 必 將 我 的 榮 耀 傳 揚 在 列 國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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