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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代 志 下 17:8 同 著 他 們 有 利 未 人 示 瑪 雅 、 尼 探 雅 、 西 巴 第 雅 、 亞 撒 黑 、 示 米 拉 末 、 約 拿 單 、 亞 多 尼 雅 、 多 比 雅 、 駝 巴 多 尼 雅 , 又 有 祭 司 以 利 沙 瑪 、 約 蘭 同 著 他 們 。 歷 代 志 下 17:9 他 們 帶 著 耶 和 華 的 律 法 書 , 走 遍 猶 大 各 城 教 訓 百 姓 。 歷 代 志 下 19:9 約 沙 法 囑 咐 他 們 說 : 你 們 當 敬 畏 耶 和 華 , 忠 心 誠 實 辦 事 。 歷 代 志 下 19:11 凡 屬 耶 和 華 的 事 , 有 大 祭 司 亞 瑪 利 雅 管 理 你 們 ; 凡 屬 王 的 事 , 有 猶 大 支 派 的 族 長 以 實 瑪 利 的 兒 子 西 巴 第 雅 管 理 你 們 ; 在 你 們 面 前 有 利 未 人 作 官 長 。 你 們 應 當 壯 膽 辦 事 , 願 耶 和 華 與 善 人 同 在 。 詩 篇 122:5 因 為 在 那 裡 設 立 審 判 的 寶 座 , 就 是 大 衛 家 的 寶 座 。 以 西 結 書 44:24 有 爭 訟 的 事 , 他 們 應 當 站 立 判 斷 , 要 按 我 的 典 章 判 斷 。 在 我 一 切 的 節 期 必 守 我 的 律 法 、 條 例 , 也 必 以 我 的 安 息 日 為 聖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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