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利 未 記 7:11 人 獻 與 耶 和 華 平 安 祭 的 條 例 乃 是 這 樣 : 列 王 紀 上 18:30 以 利 亞 對 眾 民 說 : 你 們 到 我 這 裡 來 。 眾 民 就 到 他 那 裡 。 他 便 重 修 已 經 毀 壞 耶 和 華 的 壇 。 歷 代 志 下 29:31 希 西 家 說 : 你 們 既 然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 就 要 前 來 把 祭 物 和 感 謝 祭 奉 到 耶 和 華 殿 裡 。 會 眾 就 把 祭 物 和 感 謝 祭 奉 來 , 凡 甘 心 樂 意 的 也 將 燔 祭 奉 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