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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王 紀 上 12:31 耶 羅 波 安 在 邱 壇 那 裡 建 殿 , 將 那 不 屬 利 未 人 的 凡 民 立 為 祭 司 。 列 王 紀 上 13:32 因 為 他 奉 耶 和 華 的 命 指 著 伯 特 利 的 壇 和 撒 瑪 利 亞 各 城 有 邱 壇 之 殿 所 說 的 話 必 定 應 驗 。 列 王 紀 下 17:28 於 是 有 一 個 從 撒 瑪 利 亞 擄 去 的 祭 司 回 來 , 住 在 伯 特 利 , 指 教 他 們 怎 樣 敬 畏 耶 和 華 。 彌 迦 書 4:5 萬 民 各 奉 己 神 的 名 而 行 ; 我 們 卻 永 永 遠 遠 奉 耶 和 華 ─ 我 們 神 的 名 而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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