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列 王 紀 上 9:6 倘 若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子 孫 轉 去 不 跟 從 我 , 不 守 我 指 示 你 們 的 誡 命 律 例 , 去 事 奉 敬 拜 別 神 , 列 王 紀 下 21:8 以 色 列 人 若 謹 守 遵 行 我 一 切 所 吩 咐 他 們 的 和 我 僕 人 摩 西 所 吩 咐 他 們 的 一 切 律 法 , 我 就 不 再 使 他 們 挪 移 離 開 我 所 賜 給 他 們 列 祖 之 地 。 詩 篇 78:10 他 們 不 遵 守 神 的 約 , 不 肯 照 他 的 律 法 行 ; 但 以 理 書 9:6 沒 有 聽 從 你 僕 人 眾 先 知 奉 你 名 向 我 們 君 王 、 首 領 、 列 祖 , 和 國 中 一 切 百 姓 所 說 的 話 。 但 以 理 書 9:10 也 沒 有 聽 從 耶 和 華 ─ 我 們 神 的 話 , 沒 有 遵 行 他 藉 僕 人 眾 先 知 向 我 們 所 陳 明 的 律 法 。 阿 摩 司 書 2:6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以 色 列 人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們 的 刑 罰 ; 因 他 們 為 銀 子 賣 了 義 人 , 為 一 雙 鞋 賣 了 窮 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