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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12:14 你 們 要 記 念 這 日 , 守 為 耶 和 華 的 節 , 作 為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 民 數 記 9:2 以 色 列 人 應 當 在 所 定 的 日 期 守 逾 越 節 , 申 命 記 16:2 你 當 在 耶 和 華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從 牛 群 羊 群 中 , 將 逾 越 節 的 祭 牲 獻 給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歷 代 志 下 35:1 約 西 亞 在 耶 路 撒 冷 向 耶 和 華 守 逾 越 節 。 正 月 十 四 日 , 就 宰 了 逾 越 節 的 羊 羔 。 歷 代 志 下 35:18 自 從 先 知 撒 母 耳 以 來 , 在 以 色 列 中 沒 有 守 過 這 樣 的 逾 越 節 , 以 色 列 諸 王 也 沒 有 守 過 , 像 約 西 亞 、 祭 司 、 利 未 人 、 在 那 裡 的 猶 大 人 , 和 以 色 列 人 , 以 及 耶 路 撒 冷 居 民 所 守 的 逾 越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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