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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16:29 每 逢 七 月 初 十 日 , 你 們 要 刻 苦 己 心 , 無 論 是 本 地 人 , 是 寄 居 在 你 們 中 間 的 外 人 , 甚 麼 工 都 不 可 做 ; 這 要 作 你 們 永 遠 的 定 例 。 利 未 記 23:27 七 月 初 十 是 贖 罪 日 ; 你 們 要 守 為 聖 會 , 並 要 刻 苦 己 心 , 也 要 將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民 數 記 29:7 七 月 初 十 日 , 你 們 當 有 聖 會 ; 要 刻 苦 己 心 , 甚 麼 工 都 不 可 做 。 使 徒 行 傳 20:31 所 以 你 們 應 當 儆 醒 , 記 念 我 三 年 之 久 晝 夜 不 住 的 流 淚 、 勸 戒 你 們 各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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