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創 世 記 15:13 耶 和 華 對 亞 伯 蘭 說 : 你 要 的 確 知 道 , 你 的 後 裔 必 寄 居 別 人 的 地 , 又 服 事 那 地 的 人 ; 那 地 的 人 要 苦 待 他 們 四 百 年 。 出 埃 及 記 3:10 故 此 , 我 要 打 發 你 去 見 法 老 , 使 你 可 以 將 我 的 百 姓 以 色 列 人 從 埃 及 領 出 來 。 出 埃 及 記 12:40 以 色 列 人 住 在 埃 及 共 有 四 百 三 十 年 。 加 拉 太 書 3:17 我 是 這 麼 說 , 神 預 先 所 立 的 約 , 不 能 被 那 四 百 三 十 年 以 後 的 律 法 廢 掉 , 叫 應 許 歸 於 虛 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