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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翰 福 音 13:8 彼 得 說 : 你 永 不 可 洗 我 的 腳 ! 耶 穌 說 : 我 若 不 洗 你 , 你 就 與 我 無 分 了 。 使 徒 行 傳 8:21 你 在 這 道 上 無 分 無 關 ; 因 為 在 神 面 前 , 你 的 心 不 正 。 民 數 記 18:20 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內 不 可 有 產 業 , 在 他 們 中 間 也 不 可 有 分 。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 是 你 的 產 業 。 申 命 記 10:9 所 以 利 未 人 在 他 弟 兄 中 無 分 無 業 , 耶 和 華 是 他 的 產 業 , 正 如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應 許 他 的 。 ) 申 命 記 12:7 在 那 裡 ,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面 前 ,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家 屬 都 可 以 吃 , 並 且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蒙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賜 福 , 就 都 歡 樂 。 申 命 記 12:18 但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面 前 吃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要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都 可 以 吃 ; 也 要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歡 樂 。 申 命 記 12:19 你 要 謹 慎 ,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永 不 可 丟 棄 利 未 人 。 申 命 記 14:27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你 不 可 丟 棄 他 , 因 為 他 在 你 們 中 間 無 分 無 業 。 申 命 記 14:29 在 你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 和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 並 孤 兒 寡 婦 , 都 可 以 來 , 吃 得 飽 足 。 這 樣 ,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必 在 你 手 裡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上 賜 福 與 你 。 申 命 記 16:11 你 和 你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以 及 在 你 們 中 間 寄 居 的 與 孤 兒 寡 婦 ,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選 擇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在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 申 命 記 26:11 你 和 利 未 人 , 並 在 你 們 中 間 寄 居 的 , 要 因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和 你 家 的 一 切 福 分 歡 樂 。 尼 希 米 記 8:9 省 長 尼 希 米 和 作 祭 司 的 文 士 以 斯 拉 , 並 教 訓 百 姓 的 利 未 人 , 對 眾 民 說 : 今 日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聖 日 , 不 要 悲 哀 哭 泣 。 這 是 因 為 眾 民 聽 見 律 法 書 上 的 話 都 哭 了 ; 詩 篇 100:2 你 們 當 樂 意 事 奉 耶 和 華 , 當 來 向 他 歌 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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