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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世 記 28:22 我 所 立 為 柱 子 的 石 頭 也 必 作 神 的 殿 , 凡 你 所 賜 給 我 的 , 我 必 將 十 分 之 一 獻 給 你 。 利 未 記 27:30 地 上 所 有 的 , 無 論 是 地 上 的 種 子 是 樹 上 的 果 子 , 十 分 之 一 是 耶 和 華 的 , 是 歸 給 耶 和 華 為 聖 的 。 民 數 記 15:20 你 們 要 用 初 熟 的 麥 子 磨 麵 , 做 餅 當 舉 祭 奉 獻 ; 你 們 舉 上 , 好 像 舉 禾 場 的 舉 祭 一 樣 , 民 數 記 18:21 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 申 命 記 12:6 將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還 願 祭 、 甘 心 祭 ,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都 奉 到 那 裡 。 申 命 記 12:17 你 的 五 穀 、 新 酒 ,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 或 是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或 是 你 許 願 獻 的 , 甘 心 獻 的 , 或 是 手 中 的 舉 祭 , 都 不 可 在 你 城 裡 吃 。 尼 希 米 記 10:37 並 將 初 熟 之 麥 子 所 磨 的 麵 和 舉 祭 、 各 樣 樹 上 初 熟 的 果 子 、 新 酒 與 油 奉 給 祭 司 , 收 在 我 們 神 殿 的 庫 房 裡 , 把 我 們 地 上 所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奉 給 利 未 人 , 因 利 未 人 在 我 們 一 切 城 邑 的 土 產 中 當 取 十 分 之 一 。 瑪 拉 基 書 3:10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 你 們 要 將 當 納 的 十 分 之 一 全 然 送 入 倉 庫 , 使 我 家 有 糧 , 以 此 試 試 我 , 是 否 為 你 們 敞 開 天 上 的 窗 戶 , 傾 福 與 你 們 , 甚 至 無 處 可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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