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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命 記 14:29 在 你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 和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 並 孤 兒 寡 婦 , 都 可 以 來 , 吃 得 飽 足 。 這 樣 ,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必 在 你 手 裡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上 賜 福 與 你 。 申 命 記 16:11 你 和 你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以 及 在 你 們 中 間 寄 居 的 與 孤 兒 寡 婦 ,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選 擇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在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 申 命 記 16:15 在 耶 和 華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當 向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守 節 七 日 ; 因 為 耶 和 華 ─ 你 神 在 你 一 切 的 土 產 上 和 你 手 裡 所 辦 的 事 上 要 賜 福 與 你 , 你 就 非 常 的 歡 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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