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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23:7 當 遠 離 虛 假 的 事 。 不 可 殺 無 辜 和 有 義 的 人 , 因 我 必 不 以 惡 人 為 義 。 利 未 記 19:16 不 可 在 民 中 往 來 搬 弄 是 非 , 也 不 可 與 鄰 舍 為 敵 , 置 之 於 死 ( 原 文 作 流 他 的 血 ) 。 我 是 耶 和 華 。 申 命 記 10:17 因 為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他 是 萬 神 之 神 , 萬 主 之 主 , 至 大 的 神 , 大 有 能 力 , 大 而 可 畏 , 不 以 貌 取 人 , 也 不 受 賄 賂 。 士 師 記 9:24 這 是 要 叫 耶 路 巴 力 七 十 個 兒 子 所 受 的 殘 害 歸 與 他 們 的 哥 哥 亞 比 米 勒 , 又 叫 那 流 他 們 血 的 罪 歸 與 幫 助 他 殺 弟 兄 的 示 劍 人 。 詩 篇 15:5 他 不 放 債 取 利 , 不 受 賄 賂 以 害 無 辜 。 行 這 些 事 的 人 必 永 不 動 搖 。 以 西 結 書 22:12 在 你 中 間 有 為 流 人 血 受 賄 賂 的 ; 有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的 。 且 因 貪 得 無 饜 , 欺 壓 鄰 舍 奪 取 財 物 , 竟 忘 了 我 。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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