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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22:11 那 看 守 的 人 要 憑 著 耶 和 華 起 誓 , 手 裡 未 曾 拿 鄰 舍 的 物 , 本 主 就 要 罷 休 , 看 守 的 人 不 必 賠 還 。 撒 母 耳 記 下 21:7 王 因 為 曾 與 掃 羅 的 兒 子 約 拿 單 指 著 耶 和 華 起 誓 結 盟 , 就 愛 惜 掃 羅 的 孫 子 、 約 拿 單 的 兒 子 米 非 波 設 , 不 交 出 來 , 以 西 結 書 17:18 他 輕 看 誓 言 , 背 棄 盟 約 , 已 經 投 降 , 卻 又 做 這 一 切 的 事 , 他 必 不 能 逃 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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