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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王 紀 上 21:8 於 是 託 亞 哈 的 名 寫 信 , 用 王 的 印 印 上 , 送 給 那 些 與 拿 伯 同 城 居 住 的 長 老 貴 冑 。 以 斯 帖 記 1:19 王 若 以 為 美 , 就 降 旨 寫 在 波 斯 和 瑪 代 人 的 例 中 , 永 不 更 改 , 不 准 瓦 實 提 再 到 王 面 前 , 將 他 王 后 的 位 分 賜 給 比 他 還 好 的 人 。 以 斯 帖 記 3:12 正 月 十 三 日 , 就 召 了 王 的 書 記 來 , 照 著 哈 曼 一 切 所 吩 咐 的 , 用 各 省 的 文 字 、 各 族 的 方 言 , 奉 亞 哈 隨 魯 王 的 名 寫 旨 意 , 傳 與 總 督 和 各 省 的 省 長 , 並 各 族 的 首 領 ; 又 用 王 的 戒 指 蓋 印 , 以 斯 帖 記 8:10 末 底 改 奉 亞 哈 隨 魯 王 的 名 寫 諭 旨 , 用 王 的 戒 指 蓋 印 , 交 給 騎 御 馬 圈 快 馬 的 驛 卒 , 傳 到 各 處 。 但 以 理 書 6:8 王 啊 , 現 在 求 你 立 這 禁 令 , 加 蓋 玉 璽 , 使 禁 令 決 不 更 改 ; 照 瑪 代 和 波 斯 人 的 例 是 不 可 更 改 的 。 但 以 理 書 6:15 那 些 人 就 紛 紛 聚 集 來 見 王 , 說 : 王 啊 , 當 知 道 瑪 代 人 和 波 斯 人 有 例 , 凡 王 所 立 的 禁 令 和 律 例 都 不 可 更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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