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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30:14 凡 過 去 歸 那 些 被 數 的 人 ,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的 , 要 將 這 禮 物 奉 給 耶 和 華 。 出 埃 及 記 30:16 你 要 從 以 色 列 人 收 這 贖 罪 銀 , 作 為 會 幕 的 使 用 , 可 以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以 色 列 人 作 紀 念 , 贖 生 命 。 出 埃 及 記 38:26 凡 過 去 歸 那 些 被 數 之 人 的 ,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 有 六 十 萬 零 三 千 五 百 五 十 人 。 按 聖 所 的 平 , 每 人 出 銀 半 舍 客 勒 , 就 是 一 比 加 。 以 西 結 書 45:16 此 地 的 民 都 要 奉 上 這 供 物 給 以 色 列 中 的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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