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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27:32 凡 牛 群 羊 群 中 , 一 切 從 杖 下 經 過 的 , 每 第 十 隻 要 歸 給 耶 和 華 為 聖 。 耶 利 米 書 33:13 在 山 地 的 城 邑 、 高 原 的 城 邑 、 南 地 的 城 邑 、 便 雅 憫 地 、 耶 路 撒 冷 四 圍 的 各 處 , 和 猶 大 的 城 邑 必 再 有 羊 群 從 數 點 的 人 手 下 經 過 。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 以 西 結 書 16:62 我 要 堅 定 與 你 所 立 的 約 ( 你 就 知 道 我 是 耶 和 華 ) , 以 西 結 書 34:25 我 必 與 他 們 立 平 安 的 約 , 使 惡 獸 從 境 內 斷 絕 , 他 們 就 必 安 居 在 曠 野 , 躺 臥 在 林 中 。 以 西 結 書 37:26 並 且 我 要 與 他 們 立 平 安 的 約 , 作 為 永 約 。 我 也 要 將 他 們 安 置 在 本 地 , 使 他 們 的 人 數 增 多 , 又 在 他 們 中 間 設 立 我 的 聖 所 , 直 到 永 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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