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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28:11 每 月 朔 , 你 們 要 將 兩 隻 公 牛 犢 , 一 隻 公 綿 羊 , 七 隻 沒 有 殘 疾 、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燔 祭 。 以 賽 亞 書 66:23 每 逢 月 朔 、 安 息 日 , 凡 有 血 氣 的 必 來 在 我 面 前 下 拜 。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 以 西 結 書 46:1 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內 院 朝 東 的 門 , 在 辦 理 事 務 的 六 日 內 必 須 關 閉 ; 惟 有 安 息 日 和 月 朔 必 須 敞 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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