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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書 亞 記 16:5 以 法 蓮 子 孫 的 境 界 , 按 著 宗 族 所 得 的 , 記 在 下 面 : 他 們 地 業 的 東 界 是 亞 他 綠 亞 達 到 上 伯 和 崙 ; 約 書 亞 記 17:8 他 普 亞 地 歸 瑪 拿 西 , 只 是 瑪 拿 西 境 界 上 的 他 普 亞 城 歸 以 法 蓮 子 孫 。 約 書 亞 記 17:14 約 瑟 的 子 孫 對 約 書 亞 說 : 耶 和 華 到 如 今 既 然 賜 福 與 我 們 , 我 們 也 族 大 人 多 , 你 為 甚 麼 僅 將 一 鬮 一 段 之 地 分 給 我 們 為 業 呢 ? 以 西 結 書 47:13 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你 們 要 照 地 的 境 界 , 按 以 色 列 十 二 支 派 分 地 為 業 。 約 瑟 必 得 兩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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