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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王 紀 下 24:13 巴 比 倫 王 將 耶 和 華 殿 和 王 宮 裡 的 寶 物 都 拿 去 了 , 將 以 色 列 王 所 羅 門 所 造 耶 和 華 殿 裡 的 金 器 都 毀 壞 了 , 正 如 耶 和 華 所 說 的 ; 歷 代 志 下 36:7 尼 布 甲 尼 撒 又 將 耶 和 華 殿 裡 的 器 皿 帶 到 巴 比 倫 , 放 在 他 神 的 廟 裡 ( 或 作 自 己 的 宮 裡 ) 。 以 斯 拉 記 5:14 神 殿 中 的 金 、 銀 器 皿 , 就 是 尼 布 甲 尼 撒 從 耶 路 撒 冷 的 殿 中 掠 去 帶 到 巴 比 倫 廟 裡 的 , 古 列 王 從 巴 比 倫 廟 裡 取 出 來 , 交 給 派 為 省 長 的 , 名 叫 設 巴 薩 , 以 斯 拉 記 6:5 並 且 神 殿 的 金 銀 器 皿 , 就 是 尼 布 甲 尼 撒 從 耶 路 撒 冷 的 殿 中 掠 到 巴 比 倫 的 , 要 歸 還 帶 到 耶 路 撒 冷 的 殿 中 , 各 按 原 處 放 在 神 的 殿 裡 。 耶 利 米 書 27:22 必 被 帶 到 巴 比 倫 存 在 那 裡 , 直 到 我 眷 顧 以 色 列 人 的 日 子 。 那 時 , 我 必 將 這 器 皿 帶 回 來 , 交 還 此 地 。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 耶 利 米 書 51:44 我 必 刑 罰 巴 比 倫 的 彼 勒 , 使 他 吐 出 所 吞 的 。 萬 民 必 不 再 流 歸 他 那 裡 ; 巴 比 倫 的 城 牆 也 必 坍 塌 了 。 但 以 理 書 5:2 伯 沙 撒 歡 飲 之 間 , 吩 咐 人 將 他 父 ( 或 譯 : 祖 ; 下 同 ) 尼 布 甲 尼 撒 從 耶 路 撒 冷 殿 中 所 掠 的 金 銀 器 皿 拿 來 , 王 與 大 臣 、 皇 后 、 妃 嬪 好 用 這 器 皿 飲 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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