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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35:29 以 色 列 人 , 無 論 男 女 , 凡 甘 心 樂 意 獻 禮 物 給 耶 和 華 的 , 都 將 禮 物 拿 來 , 做 耶 和 華 藉 摩 西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工 。 利 未 記 21:6 要 歸 神 為 聖 , 不 可 褻 瀆 神 的 名 ;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 就 是 神 的 食 物 , 是 他 們 獻 的 , 所 以 他 們 要 成 為 聖 。 利 未 記 22:2 你 吩 咐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說 : 要 遠 離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 歸 給 我 的 聖 物 ,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 我 是 耶 和 華 。 利 未 記 22:3 你 要 對 他 們 說 :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 凡 身 上 有 污 穢 、 親 近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 歸 耶 和 華 聖 物 的 , 那 人 必 在 我 面 前 剪 除 。 我 是 耶 和 華 。 以 斯 拉 記 8:27 金 碗 二 十 個 , 重 一 千 達 利 克 ; 上 等 光 銅 的 器 皿 兩 個 , 寶 貴 如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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