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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世 記 15:13 耶 和 華 對 亞 伯 蘭 說 : 你 要 的 確 知 道 , 你 的 後 裔 必 寄 居 別 人 的 地 , 又 服 事 那 地 的 人 ; 那 地 的 人 要 苦 待 他 們 四 百 年 。 出 埃 及 記 12:40 以 色 列 人 住 在 埃 及 共 有 四 百 三 十 年 。 詩 篇 105:9 就 是 與 亞 伯 拉 罕 所 立 的 約 , 向 以 撒 所 起 的 誓 。 使 徒 行 傳 7:6 神 說 : 他 的 後 裔 必 寄 居 外 邦 , 那 裡 的 人 要 叫 他 們 作 奴 僕 , 苦 待 他 們 四 百 年 。 以 弗 所 書 2:12 那 時 , 你 們 與 基 督 無 關 , 在 以 色 列 國 民 以 外 , 在 所 應 許 的 諸 約 上 是 局 外 人 , 並 且 活 在 世 上 沒 有 指 望 , 沒 有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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