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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32:33 摩 西 將 亞 摩 利 王 西 宏 的 國 和 巴 珊 王 噩 的 國 , 連 那 地 和 周 圍 的 城 邑 , 都 給 了 迦 得 子 孫 和 流 便 子 孫 , 並 約 瑟 的 兒 子 瑪 拿 西 半 個 支 派 。 約 書 亞 記 13:14 只 是 利 未 支 派 , 摩 西 ( 原 文 作 他 ) 沒 有 把 產 業 分 給 他 們 。 他 們 的 產 業 乃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神 的 火 祭 , 正 如 耶 和 華 所 應 許 他 們 的 。 以 西 結 書 45:1 你 們 拈 鬮 分 地 為 業 , 要 獻 上 一 分 給 耶 和 華 為 聖 供 地 , 長 二 萬 五 千 肘 , 寬 一 萬 肘 。 這 分 以 內 , 四 圍 都 為 聖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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