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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2:3 素 祭 所 剩 的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10:12 摩 西 對 亞 倫 和 他 剩 下 的 兒 子 以 利 亞 撒 、 以 他 瑪 說 : 你 們 獻 給 耶 和 華 火 祭 中 所 剩 的 素 祭 , 要 在 壇 旁 不 帶 酵 而 吃 , 因 為 是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10:14 所 搖 的 胸 , 所 舉 的 腿 , 你 們 要 在 潔 淨 地 方 吃 。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都 要 同 吃 ; 因 為 這 些 是 從 以 色 列 人 平 安 祭 中 給 你 , 當 你 的 分 和 你 兒 子 的 分 。 民 數 記 5:10 各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 無 論 是 甚 麼 , 都 要 歸 給 祭 司 。 以 西 結 書 42:13 他 對 我 說 : 順 著 空 地 的 南 屋 北 屋 , 都 是 聖 屋 ; 親 近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當 在 那 裡 吃 至 聖 的 物 , 也 當 在 那 裡 放 至 聖 的 物 , 就 是 素 祭 、 贖 罪 祭 , 和 贖 愆 祭 , 因 此 處 為 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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