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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馬 書 3:25 神 設 立 耶 穌 作 挽 回 祭 , 是 憑 著 耶 穌 的 血 , 藉 著 人 的 信 , 要 顯 明 神 的 義 ; 因 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寬 容 人 先 時 所 犯 的 罪 , 約 翰 一 書 2:2 他 為 我 們 的 罪 作 了 挽 回 祭 , 不 是 單 為 我 們 的 罪 , 也 是 為 普 天 下 人 的 罪 。 利 未 記 16:8 為 那 兩 隻 羊 拈 鬮 , 一 鬮 歸 與 耶 和 華 , 一 鬮 歸 與 阿 撒 瀉 勒 。 利 未 記 16:9 亞 倫 要 把 那 拈 鬮 歸 與 耶 和 華 的 羊 獻 為 贖 罪 祭 , 以 賽 亞 書 53:4 他 誠 然 擔 當 我 們 的 憂 患 , 背 負 我 們 的 痛 苦 ; 我 們 卻 以 為 他 受 責 罰 , 被 神 擊 打 苦 待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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