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利 未 記 2:10 素 祭 所 剩 的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5:13 至 於 他 在 這 幾 件 事 中 所 犯 的 罪 , 祭 司 要 為 他 贖 了 , 他 必 蒙 赦 免 。 剩 下 的 麵 都 歸 與 祭 司 , 和 素 祭 一 樣 。 利 未 記 6:16 所 剩 下 的 ,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要 吃 , 必 在 聖 處 不 帶 酵 而 吃 , 要 在 會 幕 的 院 子 裡 吃 。 利 未 記 10:12 摩 西 對 亞 倫 和 他 剩 下 的 兒 子 以 利 亞 撒 、 以 他 瑪 說 : 你 們 獻 給 耶 和 華 火 祭 中 所 剩 的 素 祭 , 要 在 壇 旁 不 帶 酵 而 吃 , 因 為 是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10:13 你 們 要 在 聖 處 吃 ; 因 為 在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 這 是 你 的 分 和 你 兒 子 的 分 ; 所 吩 咐 我 的 本 是 這 樣 。 以 斯 拉 記 2:63 省 長 對 他 們 說 : 「 不 可 吃 至 聖 的 物 , 直 到 有 用 烏 陵 和 土 明 決 疑 的 祭 司 興 起 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