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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35:29 以 色 列 人 , 無 論 男 女 , 凡 甘 心 樂 意 獻 禮 物 給 耶 和 華 的 , 都 將 禮 物 拿 來 , 做 耶 和 華 藉 摩 西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工 。 利 未 記 21:18 因 為 凡 有 殘 疾 的 , 無 論 是 瞎 眼 的 、 瘸 腿 的 、 塌 鼻 子 的 、 肢 體 有 餘 的 、 利 未 記 22:22 瞎 眼 的 、 折 傷 的 、 殘 廢 的 、 有 瘤 子 的 、 長 癬 的 、 長 疥 的 都 不 可 獻 給 耶 和 華 , 也 不 可 在 壇 上 作 為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利 未 記 22:24 腎 子 損 傷 的 , 或 是 壓 碎 的 , 或 是 破 裂 的 , 或 是 騸 了 的 , 不 可 獻 給 耶 和 華 , 在 你 們 的 地 上 也 不 可 這 樣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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