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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23:37 這 是 耶 和 華 的 節 期 , 就 是 你 們 要 宣 告 為 聖 會 的 節 期 ; 要 將 火 祭 、 燔 祭 、 素 祭 、 祭 物 , 並 奠 祭 , 各 歸 各 日 , 獻 給 耶 和 華 。 利 未 記 23:39 你 們 收 藏 了 地 的 出 產 , 就 從 七 月 十 五 日 起 , 要 守 耶 和 華 的 節 七 日 。 第 一 日 為 聖 安 息 ; 第 八 日 也 為 聖 安 息 。 以 西 結 書 46:12 王 預 備 甘 心 獻 的 燔 祭 或 平 安 祭 , 就 是 向 耶 和 華 甘 心 獻 的 , 當 有 人 為 他 開 朝 東 的 門 。 他 就 預 備 燔 祭 和 平 安 祭 , 與 安 息 日 預 備 的 一 樣 , 獻 畢 就 出 去 。 他 出 去 之 後 , 當 有 人 將 門 關 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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