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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13:2 以 色 列 中 凡 頭 生 的 , 無 論 是 人 是 牲 畜 , 都 是 我 的 , 要 分 別 為 聖 歸 我 。 出 埃 及 記 13:12 那 時 你 要 將 一 切 頭 生 的 , 並 牲 畜 中 頭 生 的 , 歸 給 耶 和 華 ; 公 的 都 要 屬 耶 和 華 。 利 未 記 27:27 若 是 不 潔 淨 的 牲 畜 生 的 ,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贖 回 ; 若 不 贖 回 ,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賣 了 。 民 數 記 3:13 因 為 凡 頭 生 的 是 我 的 ; 我 在 埃 及 地 擊 殺 一 切 頭 生 的 那 日 就 把 以 色 列 中 一 切 頭 生 的 , 連 人 帶 牲 畜 都 分 別 為 聖 歸 我 ; 他 們 定 要 屬 我 。 我 是 耶 和 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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