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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2:2 帶 到 亞 倫 子 孫 作 祭 司 的 那 裡 ; 祭 司 就 要 從 細 麵 中 取 出 一 把 來 , 並 取 些 油 和 所 有 的 乳 香 , 然 後 要 把 所 取 的 這 些 作 為 紀 念 , 燒 在 壇 上 ,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為 馨 香 的 火 祭 。 利 未 記 2:9 祭 司 要 從 素 祭 中 取 出 作 為 紀 念 的 , 燒 在 壇 上 ,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為 馨 香 的 火 祭 。 利 未 記 5:11 他 的 力 量 若 不 夠 獻 兩 隻 斑 鳩 或 是 兩 隻 雛 鴿 , 就 要 因 所 犯 的 罪 帶 供 物 來 , 就 是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一 為 贖 罪 祭 ; 不 可 加 上 油 , 也 不 可 加 上 乳 香 , 因 為 是 贖 罪 祭 。 利 未 記 5:13 至 於 他 在 這 幾 件 事 中 所 犯 的 罪 , 祭 司 要 為 他 贖 了 , 他 必 蒙 赦 免 。 剩 下 的 麵 都 歸 與 祭 司 , 和 素 祭 一 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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