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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5:10 他 要 照 例 獻 第 二 隻 為 燔 祭 。 至 於 他 所 犯 的 罪 , 祭 司 要 為 他 贖 了 , 他 必 蒙 赦 免 。 利 未 記 6:5 或 是 他 因 甚 麼 物 起 了 假 誓 , 就 要 如 數 歸 還 ,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 在 查 出 他 有 罪 的 日 子 要 交 還 本 主 。 利 未 記 7:2 人 在 那 裡 宰 燔 祭 牲 , 也 要 在 那 裡 宰 贖 愆 祭 牲 ; 其 血 , 祭 司 要 灑 在 壇 的 周 圍 。 利 未 記 22:14 若 有 人 誤 吃 了 聖 物 ,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交 給 祭 司 。 民 數 記 5:7 他 要 承 認 所 犯 的 罪 , 將 所 虧 負 人 的 , 如 數 賠 還 ,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 也 歸 與 所 虧 負 的 人 。 民 數 記 5:8 那 人 若 沒 有 親 屬 可 受 所 賠 還 的 , 那 所 賠 還 的 就 要 歸 與 服 事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 至 於 那 為 他 贖 罪 的 公 羊 是 在 外 。 撒 母 耳 記 上 6:3 他 們 說 : 若 要 將 以 色 列 神 的 約 櫃 送 回 去 , 不 可 空 空 地 送 去 , 必 要 給 他 獻 賠 罪 的 禮 物 , 然 後 你 們 可 得 痊 愈 , 並 知 道 他 的 手 為 何 不 離 開 你 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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