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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林 多 前 書 9:13 你 們 豈 不 知 為 聖 事 勞 碌 的 就 吃 殿 中 的 物 麼 ? 伺 候 祭 壇 的 就 分 領 壇 上 的 物 麼 ? 利 未 記 2:3 素 祭 所 剩 的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2:10 素 祭 所 剩 的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2:11 凡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素 祭 都 不 可 有 酵 ; 因 為 你 們 不 可 燒 一 點 酵 、 一 點 蜜 當 作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利 未 記 10:12 摩 西 對 亞 倫 和 他 剩 下 的 兒 子 以 利 亞 撒 、 以 他 瑪 說 : 你 們 獻 給 耶 和 華 火 祭 中 所 剩 的 素 祭 , 要 在 壇 旁 不 帶 酵 而 吃 , 因 為 是 至 聖 的 。 民 數 記 18:8 耶 和 華 曉 諭 亞 倫 說 : 我 已 將 歸 我 的 舉 祭 ,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一 切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 交 給 你 經 管 ; 因 你 受 過 膏 , 把 這 些 都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 以 西 結 書 44:29 素 祭 、 贖 罪 祭 , 和 贖 愆 祭 他 們 都 可 以 吃 , 以 色 列 中 一 切 永 獻 的 物 都 要 歸 他 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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