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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40:10 又 要 抹 燔 祭 壇 和 一 切 器 具 , 使 壇 成 聖 , 就 都 成 為 至 聖 。 利 未 記 2:11 凡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素 祭 都 不 可 有 酵 ; 因 為 你 們 不 可 燒 一 點 酵 、 一 點 蜜 當 作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利 未 記 6:25 你 對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說 , 贖 罪 祭 的 條 例 乃 是 這 樣 : 要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 宰 燔 祭 牲 的 地 方 宰 贖 罪 祭 牲 ; 這 是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6:26 為 贖 罪 獻 這 祭 的 祭 司 要 吃 , 要 在 聖 處 , 就 是 在 會 幕 的 院 子 裡 吃 。 利 未 記 6:29 凡 祭 司 中 的 男 丁 都 可 以 吃 ; 這 是 至 聖 的 。 利 未 記 7:7 贖 罪 祭 怎 樣 , 贖 愆 祭 也 是 怎 樣 , 兩 個 祭 是 一 個 條 例 。 獻 贖 愆 祭 贖 罪 的 祭 司 要 得 這 祭 物 。 利 未 記 10:16 當 下 摩 西 急 切 的 尋 找 作 贖 罪 祭 的 公 山 羊 , 誰 知 已 經 焚 燒 了 , 便 向 亞 倫 剩 下 的 兒 子 以 利 亞 撒 、 以 他 瑪 發 怒 , 說 : 民 數 記 18:9 以 色 列 人 歸 給 我 至 聖 的 供 物 , 就 是 一 切 的 素 祭 、 贖 罪 祭 、 贖 愆 祭 , 其 中 所 有 存 留 不 經 火 的 , 都 為 至 聖 之 物 , 要 歸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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