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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5:7 他 的 力 量 若 不 夠 獻 一 隻 羊 羔 , 就 要 因 所 犯 的 罪 , 把 兩 隻 斑 鳩 或 是 兩 隻 雛 鴿 帶 到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贖 愆 祭 : 一 隻 作 贖 罪 祭 , 一 隻 作 燔 祭 。 利 未 記 5:15 人 若 在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上 誤 犯 了 罪 , 有 了 過 犯 , 就 要 照 你 所 估 的 , 按 聖 所 的 舍 客 勒 拿 銀 子 , 將 贖 愆 祭 牲 ─ 就 是 羊 群 中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 牽 到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贖 愆 祭 ; 利 未 記 14:12 祭 司 要 取 一 隻 公 羊 羔 獻 為 贖 愆 祭 , 和 那 一 羅 革 油 一 同 作 搖 祭 ,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搖 一 搖 ; 以 斯 拉 記 10:19 他 們 便 應 許 必 休 他 們 的 妻 。 他 們 因 有 罪 , 就 獻 群 中 的 一 隻 公 綿 羊 贖 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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