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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3:1 人 獻 供 物 為 平 安 祭 ( 平 安 : 或 作 酬 恩 ; 下 同 ) , 若 是 從 牛 群 中 獻 , 無 論 是 公 的 是 母 的 , 必 用 沒 有 殘 疾 的 獻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 利 未 記 7:10 凡 素 祭 , 無 論 是 油 調 和 的 是 乾 的 , 都 要 歸 亞 倫 的 子 孫 , 大 家 均 分 。 民 數 記 7:23 兩 隻 公 牛 , 五 隻 公 綿 羊 , 五 隻 公 山 羊 , 五 隻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作 平 安 祭 。 這 是 蘇 押 兒 子 拿 坦 業 的 供 物 。 歷 代 志 下 33:16 重 修 耶 和 華 的 祭 壇 , 在 壇 上 獻 平 安 祭 、 感 謝 祭 , 吩 咐 猶 大 人 事 奉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 箴 言 7:14 平 安 祭 在 我 這 裡 , 今 日 才 還 了 我 所 許 的 願 。 阿 摩 司 書 5:22 你 們 雖 然 向 我 獻 燔 祭 和 素 祭 , 我 卻 不 悅 納 , 也 不 顧 你 們 用 肥 畜 獻 的 平 安 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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