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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 篇 35:27 願 那 喜 悅 我 冤 屈 得 伸 的 ( 冤 屈 得 伸 : 原 文 是 公 義 ) 歡 呼 快 樂 ; 願 他 們 常 說 : 當 尊 耶 和 華 為 大 ! 耶 和 華 喜 悅 他 的 僕 人 平 安 。 以 西 結 書 39:9 住 以 色 列 城 邑 的 人 必 出 去 撿 器 械 , 就 是 大 小 盾 牌 、 弓 箭 、 梃 杖 、 槍 矛 , 都 當 柴 燒 火 , 直 燒 七 年 , 彌 迦 書 5:4 他 必 起 來 , 倚 靠 耶 和 華 的 大 能 , 並 耶 和 華 ─ 他 神 之 名 的 威 嚴 , 牧 養 他 的 羊 群 。 他 們 要 安 然 居 住 ; 因 為 他 必 日 見 尊 大 , 直 到 地 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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