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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19:12 不 可 指 著 我 的 名 起 假 誓 , 褻 瀆 你 神 的 名 。 我 是 耶 和 華 。 民 數 記 30:2 人 若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或 起 誓 , 要 約 束 自 己 , 就 不 可 食 言 , 必 要 按 口 中 所 出 的 一 切 話 行 。 申 命 記 5:11 不 可 妄 稱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名 ; 因 為 妄 稱 耶 和 華 名 的 , 耶 和 華 必 不 以 他 為 無 罪 。 申 命 記 6:13 你 要 敬 畏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事 奉 他 , 指 著 他 的 名 起 誓 。 申 命 記 23:21 你 向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許 願 , 償 還 不 可 遲 延 ; 因 為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必 定 向 你 追 討 , 你 不 償 還 就 有 罪 。 申 命 記 23:23 你 嘴 裡 所 出 的 , 就 是 你 口 中 應 許 甘 心 所 獻 的 , 要 照 你 向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許 的 願 謹 守 遵 行 。 馬 太 福 音 5:21 你 們 聽 見 有 吩 咐 古 人 的 話 , 說 : 不 可 殺 人 ; 又 說 : 凡 殺 人 的 難 免 受 審 判 。 馬 太 福 音 5:27 你 們 聽 見 有 話 說 : 不 可 姦 淫 。 馬 太 福 音 23:16 你 們 這 瞎 眼 領 路 的 有 禍 了 ! 你 們 說 : 凡 指 著 殿 起 誓 的 , 這 算 不 得 甚 麼 ; 只 是 凡 指 著 殿 中 金 子 起 誓 的 , 他 就 該 謹 守 。 提 摩 太 前 書 1:10 行 淫 和 親 男 色 的 , 搶 人 口 和 說 謊 話 的 , 並 起 假 誓 的 , 或 是 為 別 樣 敵 正 道 的 事 設 立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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