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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加 福 音 12:14 耶 穌 說 : 你 這 個 人 ! 誰 立 我 作 你 們 斷 事 的 官 , 給 你 們 分 家 業 呢 ? 創 世 記 5:22 以 諾 生 瑪 土 撒 拉 之 後 , 與 神 同 行 三 百 年 , 並 且 生 兒 養 女 。 申 命 記 10:12 以 色 列 阿 , 現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向 你 所 要 的 是 甚 麼 呢 ? 只 要 你 敬 畏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遵 行 他 的 道 , 愛 他 , 盡 心 盡 性 事 奉 他 , 申 命 記 30:15 看 哪 , 我 今 日 將 生 與 福 , 死 與 禍 , 陳 明 在 你 面 前 。 箴 言 21:3 行 仁 義 公 平 比 獻 祭 更 蒙 耶 和 華 悅 納 。 傳 道 書 12:13 這 些 事 都 已 聽 見 了 , 總 意 就 是 : 敬 畏 神 , 謹 守 他 的 誡 命 , 這 是 人 所 當 盡 的 本 分 ( 或 譯 : 這 是 眾 人 的 本 分 ) 。 以 賽 亞 書 56:1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你 們 當 守 公 平 , 行 公 義 ; 因 我 的 救 恩 臨 近 , 我 的 公 義 將 要 顯 現 。 以 賽 亞 書 57:15 因 為 那 至 高 至 上 、 永 遠 長 存 ( 原 文 是 住 在 永 遠 ) 、 名 為 聖 者 的 如 此 說 : 我 住 在 至 高 至 聖 的 所 在 , 也 與 心 靈 痛 悔 謙 卑 的 人 同 居 ; 要 使 謙 卑 人 的 靈 甦 醒 , 也 使 痛 悔 人 的 心 甦 醒 。 以 賽 亞 書 66:2 耶 和 華 說 : 這 一 切 都 是 我 手 所 造 的 , 所 以 就 都 有 了 。 但 我 所 看 顧 的 , 就 是 虛 心 ( 原 文 是 貧 窮 ) 痛 悔 、 因 我 話 而 戰 兢 的 人 。 耶 利 米 書 22:3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你 們 要 施 行 公 平 和 公 義 , 拯 救 被 搶 奪 的 脫 離 欺 壓 人 的 手 , 不 可 虧 負 寄 居 的 和 孤 兒 寡 婦 , 不 可 以 強 暴 待 他 們 , 在 這 地 方 也 不 可 流 無 辜 人 的 血 。 以 西 結 書 33:14 再 者 , 我 對 惡 人 說 : 你 必 定 死 亡 ! 他 若 轉 離 他 的 罪 ,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 何 西 阿 書 6:6 我 喜 愛 良 善 ( 或 譯 : 憐 恤 ) , 不 喜 愛 祭 祀 ; 喜 愛 認 識 神 , 勝 於 燔 祭 。 何 西 阿 書 12:6 所 以 你 當 歸 向 你 的 神 , 謹 守 仁 愛 、 公 平 , 常 常 等 候 你 的 神 。 阿 摩 司 書 5:24 惟 願 公 平 如 大 水 滾 滾 , 使 公 義 如 江 河 滔 滔 。 彌 迦 書 6:9 耶 和 華 向 這 城 呼 叫 , 智 慧 人 必 敬 畏 他 的 名 。 你 們 當 聽 是 誰 派 定 刑 杖 的 懲 罰 。 撒 迦 利 亞 7:9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 要 按 至 理 判 斷 , 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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