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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代 志 下 28:15 以 上 提 名 的 那 些 人 就 站 起 , 使 被 擄 的 人 前 來 ; 其 中 有 赤 身 的 , 就 從 所 掠 的 財 物 中 拿 出 衣 服 和 鞋 來 , 給 他 們 穿 , 又 給 他 們 吃 喝 , 用 膏 抹 他 們 ; 其 中 有 軟 弱 的 , 就 使 他 們 騎 驢 , 送 到 棕 樹 城 耶 利 哥 他 們 弟 兄 那 裡 ; 隨 後 就 回 撒 瑪 利 亞 去 了 。 以 斯 拉 記 10:5 以 斯 拉 便 起 來 , 使 祭 司 長 和 利 未 人 ,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起 誓 說 , 必 照 這 話 去 行 ; 他 們 就 起 了 誓 。 尼 希 米 記 5:11 如 今 我 勸 你 們 將 他 們 的 田 地 、 葡 萄 園 、 橄 欖 園 、 房 屋 , 並 向 他 們 所 取 的 銀 錢 、 糧 食 、 新 酒 , 和 油 , 百 分 之 一 的 利 息 都 歸 還 他 們 。 尼 希 米 記 10:29 都 隨 從 他 們 貴 冑 的 弟 兄 , 發 咒 起 誓 , 必 遵 行 神 藉 他 僕 人 摩 西 所 傳 的 律 法 , 謹 守 遵 行 耶 和 華 ─ 我 們 主 的 一 切 誡 命 、 典 章 、 律 例 ; 尼 希 米 記 10:31 這 地 的 居 民 若 在 安 息 日 , 或 甚 麼 聖 日 , 帶 了 貨 物 或 糧 食 來 賣 給 我 們 , 我 們 必 不 買 。 每 逢 第 七 年 必 不 耕 種 , 凡 欠 我 們 債 的 必 不 追 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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