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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23:34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 這 七 月 十 五 日 是 住 棚 節 , 要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守 這 節 七 日 。 利 未 記 23:40 第 一 日 要 拿 美 好 樹 上 的 果 子 和 棕 樹 上 的 枝 子 , 與 茂 密 樹 的 枝 條 並 河 旁 的 柳 枝 ,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七 日 。 以 斯 拉 記 3:4 又 照 律 法 書 上 所 寫 的 守 住 棚 節 , 按 數 照 例 獻 每 日 所 當 獻 的 燔 祭 ; 尼 希 米 記 8:13 次 日 , 眾 民 的 族 長 、 祭 司 , 和 利 未 人 都 聚 集 到 文 士 以 斯 拉 那 裡 , 要 留 心 聽 律 法 上 的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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