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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4:2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 若 有 人 在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不 可 行 的 甚 麼 事 上 誤 犯 了 一 件 , 利 未 記 4:20 收 拾 這 牛 , 與 那 贖 罪 祭 的 牛 一 樣 。 祭 司 要 為 他 們 贖 罪 , 他 們 必 蒙 赦 免 。 利 未 記 4:35 又 要 把 所 有 的 脂 油 都 取 下 , 正 如 取 平 安 祭 羊 羔 的 脂 油 一 樣 。 祭 司 要 按 獻 給 耶 和 華 火 祭 的 條 例 , 燒 在 壇 上 。 至 於 所 犯 的 罪 , 祭 司 要 為 他 贖 了 , 他 必 蒙 赦 免 。 利 未 記 14:18 祭 司 手 裡 所 剩 的 油 要 抹 在 那 求 潔 淨 人 的 頭 上 ,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他 贖 罪 。 民 數 記 15:29 以 色 列 中 的 本 地 人 和 寄 居 在 他 們 中 間 的 外 人 , 若 誤 行 了 甚 麼 事 , 必 歸 一 樣 的 條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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