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利 未 記 1:13 但 臟 腑 與 腿 要 用 水 洗 , 祭 司 就 要 全 然 奉 獻 , 燒 在 壇 上 。 這 是 燔 祭 ,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為 馨 香 的 火 祭 。 利 未 記 2:1 若 有 人 獻 素 祭 為 供 物 給 耶 和 華 , 要 用 細 麵 澆 上 油 , 加 上 乳 香 , 利 未 記 3:7 若 獻 一 隻 羊 羔 為 供 物 , 必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獻 上 , 民 數 記 28:4 早 晨 要 獻 一 隻 , 黃 昏 的 時 候 要 獻 一 隻 ; 民 數 記 28:5 又 用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一 , 並 搗 成 的 油 一 欣 四 分 之 一 , 調 和 作 為 素 祭 。 民 數 記 28:12 每 隻 公 牛 要 用 調 油 的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三 作 為 素 祭 ; 那 隻 公 羊 也 用 調 油 的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二 作 為 素 祭 ; 以 斯 拉 記 7:17 所 以 你 當 用 這 金 銀 , 急 速 買 公 牛 、 公 綿 羊 、 綿 羊 羔 , 和 同 獻 的 素 祭 奠 祭 之 物 , 獻 在 耶 路 撒 冷 ─ 你 們 神 殿 的 壇 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