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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16:32 把 他 們 和 他 們 的 家 眷 , 並 一 切 屬 可 拉 的 人 丁 、 財 物 , 都 吞 下 去 。 民 數 記 16:35 又 有 火 從 耶 和 華 那 裡 出 來 , 燒 滅 了 那 獻 香 的 二 百 五 十 個 人 。 民 數 記 16:38 把 那 些 犯 罪 、 自 害 己 命 之 人 的 香 爐 , 叫 人 錘 成 片 子 , 用 以 包 壇 。 那 些 香 爐 本 是 他 們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獻 過 的 , 所 以 是 聖 的 , 並 且 可 以 給 以 色 列 人 作 記 號 。 申 命 記 11:6 也 沒 有 看 見 他 怎 樣 待 流 便 子 孫 以 利 押 的 兒 子 大 坍 、 亞 比 蘭 , 地 怎 樣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間 開 口 , 吞 了 他 們 和 他 們 的 家 眷 , 並 帳 棚 與 跟 他 們 的 一 切 活 物 。 申 命 記 28:46 這 些 咒 詛 必 在 你 和 你 後 裔 的 身 上 成 為 異 蹟 奇 事 , 直 到 永 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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