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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1:47 利 未 人 卻 沒 有 按 著 支 派 數 在 其 中 , 民 數 記 1:49 惟 獨 利 未 支 派 你 不 可 數 點 , 也 不 可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計 算 他 們 的 總 數 。 民 數 記 3:39 凡 被 數 的 利 未 人 , 就 是 摩 西 、 亞 倫 照 耶 和 華 吩 咐 所 數 的 , 按 著 家 室 , 從 一 個 月 以 外 的 男 子 , 共 有 二 萬 二 千 名 。 民 數 記 18:23 惟 獨 利 未 人 要 辦 會 幕 的 事 , 擔 當 罪 孽 ; 這 要 作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 民 數 記 18:24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舉 祭 的 ,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人 為 業 。 所 以 我 對 他 們 說 :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 民 數 記 26:63 這 些 就 是 被 摩 西 和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所 數 的 ; 他 們 在 摩 押 平 原 與 耶 利 哥 相 對 的 約 但 河 邊 數 點 以 色 列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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