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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27:6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 民 數 記 27:8 你 也 要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 人 若 死 了 沒 有 兒 子 , 就 要 把 他 的 產 業 歸 給 他 的 女 兒 。 民 數 記 36:2 耶 和 華 曾 吩 咐 我 主 拈 鬮 分 地 給 以 色 列 人 為 業 , 我 主 也 受 了 耶 和 華 的 吩 咐 將 我 們 兄 弟 西 羅 非 哈 的 產 業 分 給 他 的 眾 女 兒 。 民 數 記 36:6 論 到 西 羅 非 哈 的 眾 女 兒 , 耶 和 華 這 樣 吩 咐 說 : 他 們 可 以 隨 意 嫁 人 , 只 是 要 嫁 同 宗 支 派 的 人 。 約 書 亞 記 17:4 他 們 來 到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和 嫩 的 兒 子 約 書 亞 並 眾 首 領 面 前 , 說 : 耶 和 華 曾 吩 咐 摩 西 在 我 們 弟 兄 中 分 給 我 們 產 業 。 於 是 約 書 亞 照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的 , 在 他 們 伯 叔 中 , 把 產 業 分 給 他 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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