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利 未 記 4:2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 若 有 人 在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不 可 行 的 甚 麼 事 上 誤 犯 了 一 件 , 民 數 記 35:11 就 要 分 出 幾 座 城 , 為 你 們 作 逃 城 , 使 誤 殺 人 的 可 以 逃 到 那 裡 。 撒 母 耳 記 下 14:14 我 們 都 是 必 死 的 , 如 同 水 潑 在 地 上 , 不 能 收 回 。 神 並 不 奪 取 人 的 性 命 , 乃 設 法 使 逃 亡 的 人 不 致 成 為 趕 出 、 回 不 來 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