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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21:12 打 人 以 致 打 死 的 , 必 要 把 他 治 死 。 出 埃 及 記 21:14 人 若 任 意 用 詭 計 殺 了 他 的 鄰 舍 , 就 是 逃 到 我 的 壇 那 裡 , 也 當 捉 去 把 他 治 死 。 利 未 記 24:17 打 死 人 的 , 必 被 治 死 ; 民 數 記 35:30 無 論 誰 故 殺 人 , 要 憑 幾 個 見 證 人 的 口 把 那 故 殺 人 的 殺 了 , 只 是 不 可 憑 一 個 見 證 的 口 叫 人 死 。 申 命 記 19:11 若 有 人 恨 他 的 鄰 舍 , 埋 伏 著 起 來 擊 殺 他 , 以 致 於 死 , 便 逃 到 這 些 城 的 一 座 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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