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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1:53 但 利 未 人 要 在 法 櫃 帳 幕 的 四 圍 安 營 , 免 得 忿 怒 臨 到 以 色 列 會 眾 ; 利 未 人 並 要 謹 守 法 櫃 的 帳 幕 。 民 數 記 4:3 從 三 十 歲 直 到 五 十 歲 , 凡 前 來 任 職 、 在 會 幕 裡 辦 事 的 , 全 都 計 算 。 民 數 記 4:30 從 三 十 歲 直 到 五 十 歲 , 凡 前 來 任 職 、 在 會 幕 裡 辦 事 的 , 你 都 要 數 點 。 民 數 記 4:43 從 三 十 歲 直 到 五 十 歲 , 凡 前 來 任 職 、 在 會 幕 裡 辦 事 的 , 共 有 三 千 二 百 名 。 民 數 記 8:23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 民 數 記 8:25 到 了 五 十 歲 要 停 工 退 任 , 不 再 辦 事 , 歷 代 志 上 23:3 利 未 人 從 三 十 歲 以 外 的 都 被 數 點 , 他 們 男 丁 的 數 目 共 有 三 萬 八 千 ; 歷 代 志 上 23:24 以 上 利 未 子 孫 作 族 長 的 , 照 著 男 丁 的 數 目 ,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 都 辦 耶 和 華 殿 的 事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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