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 馬 書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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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Chinese Bible: Union (Traditional)
所 以 人 得 為 後 嗣 是 本 乎 信 , 因 此 就 屬 乎 恩 , 叫 應 許 定 然 歸 給 一 切 後 裔 ; 不 但 歸 給 那 屬 乎 律 法 的 , 也 歸 給 那 效 法 亞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

圣经 Chinese Bible: Union (Simplified)
所 以 人 得 为 後 嗣 是 本 乎 信 , 因 此 就 属 乎 恩 , 叫 应 许 定 然 归 给 一 切 後 裔 ; 不 但 归 给 那 属 乎 律 法 的 , 也 归 给 那 效 法 亚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

ΠΡΟΣ ΡΩΜΑΙΟΥΣ 4:16 Greek NT: Westcott/Hort with Diacritics

Διὰ τοῦτο ἐκ πἰστεως ἵνα κατὰ χάριν, εἰς τὸ εἶναι βεβαίαν τὴν ἐπαγγελίαν παντὶ τῷ σπέρματι, οὐ τῷ ἐκ τοῦ νόμου μόνον ἀλλὰ καὶ τῷ ἐκ πίστεως Ἀβραάμ, ὅς ἐστιν πατὴρ πάντων ἡμῶν,

Romans 4:16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 1995)
For this reason it is by faith, in order that it may be in accordance with grace, so that the promise will be guaranteed to all the descendants, not only to those who are of the Law, but also to those who are of the faith of Abraham, who is the father of us all,


路 加 福 音 19:9 耶 穌 說 : 今 天 救 恩 到 了 這 家 , 因 為 他 也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子 孫 。
羅 馬 書 3:22 就 是 神 的 義 , 因 信 耶 穌 基 督 加 給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 並 沒 有 分 別 。
羅 馬 書 3:24 如 今 卻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穌 的 救 贖 , 就 白 白 的 稱 義 。
羅 馬 書 3:30 神 既 是 一 位 , 他 就 要 因 信 稱 那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 也 要 因 信 稱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
羅 馬 書 4:11 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
羅 馬 書 9:8 這 就 是 說 , 肉 身 所 生 的 兒 女 不 是 神 的 兒 女 , 惟 獨 那 應 許 的 兒 女 才 算 是 後 裔 。
羅 馬 書 15:8 我 說 , 基 督 是 為 神 真 理 作 了 受 割 禮 人 的 執 事 , 要 證 實 所 應 許 列 祖 的 話 ,
加 拉 太 書 3:7 所 以 , 你 們 要 知 道 :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 就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子 孫 。
加 拉 太 書 3:14 這 便 叫 亞 伯 拉 罕 的 福 , 因 基 督 耶 穌 可 以 臨 到 外 邦 人 , 使 我 們 因 信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聖 靈 。
加 拉 太 書 3:16 所 應 許 的 原 是 向 亞 伯 拉 罕 和 他 子 孫 說 的 。 神 並 不 是 說 眾 子 孫 , 指 著 許 多 人 , 乃 是 說 你 那 一 個 子 孫 , 指 著 一 個 人 , 就 是 基 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