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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7:64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 以 賽 亞 書 53:12 所 以 , 我 要 使 他 與 位 大 的 同 分 , 與 強 盛 的 均 分 擄 物 。 因 為 他 將 命 傾 倒 , 以 致 於 死 ; 他 也 被 列 在 罪 犯 之 中 。 他 卻 擔 當 多 人 的 罪 , 又 為 罪 犯 代 求 。 耶 利 米 書 33:16 在 那 日 子 猶 大 必 得 救 , 耶 路 撒 冷 必 安 然 居 住 , 他 的 名 必 稱 為 耶 和 華 ─ 我 們 的 義 。 使 徒 行 傳 3:14 你 們 棄 絕 了 那 聖 潔 公 義 者 , 反 求 著 釋 放 一 個 兇 手 給 你 們 。 羅 馬 書 1:17 因 為 神 的 義 正 在 這 福 音 上 顯 明 出 來 ; 這 義 是 本 於 信 , 以 致 於 信 。 如 經 上 所 記 : 義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 羅 馬 書 3:21 但 如 今 , 神 的 義 在 律 法 以 外 已 經 顯 明 出 來 ,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為 證 : 羅 馬 書 3:25 神 設 立 耶 穌 作 挽 回 祭 , 是 憑 著 耶 穌 的 血 , 藉 著 人 的 信 , 要 顯 明 神 的 義 ; 因 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寬 容 人 先 時 所 犯 的 罪 , 羅 馬 書 4:25 耶 穌 被 交 給 人 ,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 復 活 , 是 為 叫 我 們 稱 義 ( 或 作 : 耶 穌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交 付 了 , 是 為 我 們 稱 義 復 活 了 ) 。 羅 馬 書 8:3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 在 肉 體 中 定 了 罪 案 , 歌 林 多 前 書 1:30 但 你 們 得 在 基 督 耶 穌 裡 , 是 本 乎 神 , 神 又 使 他 成 為 我 們 的 智 慧 、 公 義 、 聖 潔 、 救 贖 。 加 拉 太 書 3:13 基 督 既 為 我 們 受 ( 原 文 是 成 ) 了 咒 詛 , 就 贖 出 我 們 脫 離 律 法 的 咒 詛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凡 掛 在 木 頭 上 都 是 被 咒 詛 的 。 希 伯 來 書 4:15 因 我 們 的 大 祭 司 並 非 不 能 體 恤 我 們 的 軟 弱 。 他 也 曾 凡 事 受 過 試 探 , 與 我 們 一 樣 , 只 是 他 沒 有 犯 罪 。 希 伯 來 書 7:26 像 這 樣 聖 潔 、 無 邪 惡 、 無 玷 污 、 遠 離 罪 人 、 高 過 諸 天 的 大 祭 司 , 原 是 與 我 們 合 宜 的 。 彼 得 前 書 2:22 他 並 沒 有 犯 罪 , 口 裡 也 沒 有 詭 詐 。 約 翰 一 書 3:5 你 們 知 道 主 曾 顯 現 , 是 要 除 掉 人 的 罪 ; 在 他 並 沒 有 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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