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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埃 及 記 28:1 你 要 從 以 色 列 人 中 , 使 你 的 哥 哥 亞 倫 和 他 的 兒 子 拿 答 、 亞 比 戶 、 以 利 亞 撒 、 以 他 瑪 一 同 就 近 你 , 給 我 供 祭 司 的 職 分 。 民 數 記 16:40 給 以 色 列 人 作 紀 念 , 使 亞 倫 後 裔 之 外 的 人 不 得 近 前 來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燒 香 , 免 得 他 遭 可 拉 和 他 一 黨 所 遭 的 。 這 乃 是 照 耶 和 華 藉 著 摩 西 所 吩 咐 的 。 民 數 記 18:7 你 和 你 的 兒 子 要 為 一 切 屬 壇 和 幔 子 內 的 事 一 同 守 祭 司 的 職 任 。 你 們 要 這 樣 供 職 ; 我 將 祭 司 的 職 任 給 你 們 當 作 賞 賜 事 奉 我 。 凡 挨 近 的 外 人 必 被 治 死 。 歷 代 志 上 23:13 暗 蘭 的 兒 子 是 亞 倫 、 摩 西 。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分 出 來 , 好 分 別 至 聖 的 物 ,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燒 香 、 事 奉 他 , 奉 他 的 名 祝 福 , 直 到 永 遠 。 歷 代 志 下 26:18 他 們 就 阻 擋 烏 西 雅 王 , 對 他 說 : 烏 西 雅 啊 , 給 耶 和 華 燒 香 不 是 你 的 事 , 乃 是 亞 倫 子 孫 承 接 聖 職 祭 司 的 事 。 你 出 聖 殿 罷 ! 因 為 你 犯 了 罪 。 你 行 這 事 , 耶 和 華 神 必 不 使 你 得 榮 耀 。 約 翰 福 音 3:27 約 翰 說 : 「 若 不 是 從 天 上 賜 的 , 人 就 不 能 得 甚 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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